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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开7张新能源汽车骗补罚单的背后

来源:澎湃新闻网      2017/2/5   浏览8639次   

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处理仍在继续,又有7家车企被暂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的申报资质,加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正处于调整时期,上述公司今年新售车辆将面临补贴空窗期。



据2月4日工信部官网消息,工信部公布了一批最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涉及暂停金华青年汽车、上汽唐山客车、重庆力帆乘用车、郑州日产汽车、上海申沃客车、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重庆恒通客车等7家汽车企业。工信部决定,撤销这7家汽车制造商生产骗补产品的公告,意即取消其相关骗补产品的生产资质;暂停这7家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的资质;并责成上述企业进行为期2个月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再依据情况验收。


工信部公告称,本次处罚是针对2015年度各车企申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的延续。


为整顿市场秩序,2016年初,工信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去年12月,工信部曾针对苏州金龙客车、河南少林客车、奇瑞万达贵州客车、深圳市五洲龙汽车等四家“有牌无车”企业给予“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问题车型、暂停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申报资质、责令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等处罚措施。同时,取消骗补情节最为严重的苏州吉姆西的生产资质。


本次7家涉事企业违规情况较为复杂。处罚公告显示,金华青年汽车2014年销售给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45辆新能源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上汽唐山客车有30辆车未安装电池和电机控制器,15辆车未安装电池,30辆车电池安装不足、5辆车未安装电机控制器;重庆力帆乘用车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郑州日产汽车有88辆车驱动电机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其中的20辆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上海申沃客车有79辆车在2015年末尚未安装电池但已开具发票并登记上牌;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119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其中100辆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重庆恒通客车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


上述企业中,重庆恒通客车及重庆力帆乘用车,已经通过控股方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受工信部处罚,违规车型已停止产销,替代产品也已完成设计并销售。力帆乘用车称,公司已完成整改,并已经向工信部申请指导验收。


此前2016年10月,财政部对重庆恒通客车做出6236.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财政部将追回公司2013年至2014年已获得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788亿元,2015生产销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车型不予中央财政补助。


同年10月,财政部对重庆力帆乘用车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亿元不予补助,并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工信部对于重庆恒通客车、重庆力帆乘用车是此前财政部《行政处罚》的延续,而金华青年汽车、上汽唐山客车、郑州日产、上海申沃客车、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则是首次进入公众视野。


值得注意的是,上汽集团曾针对上海申沃“有车无电”的情况进行过申诉。此前有公开报道称,在网传《国内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骗补和违规谋补汇总表》中上海申沃曾因632辆车“有车无电”上榜,涉及金额31600万元。对此,上汽知情人士称,这是因为产品主要销售给公交公司,电池由公交公司自行采购,补贴也归属公交公司,所以并不存在骗补问题。


官网资料显示,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沃尔沃客车有限公司三方投资组成,注册资本87116万元人民币,中方占80.5%,外方占19.5%。


此外,2016年8月在工信部发布第28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ZN6440V1Y纯电动乘用车曾被勒令停止生产销售,原因不明。


另在2016年9月,工信部发布第287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旗下2款纯电动城市客车即日起禁止销售,原因不明。这两款车型分别是18米JNP6183BEVW 和12米JNP6123BEVW。


澎湃新闻注意到,本次14款涉事车型中,纯电动车型12款,客车车型7款,专用车5款,乘用车2款。在2016年12月20日工信部处罚的企业中,违规车型则均为客车。曾有业内人士直言,新能源客车成了骗补重灾区。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曾在2016年《新能源汽车蓝皮书》中称,多级补贴导致补贴过度,导致部分新能源汽车(如6~8米客车)车型补贴总额接近甚至超过车型成本;有的地方政府监管力度不足,部分企业存在车辆未出厂就已获得车辆牌照的情况;现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条件较为宽松,门槛较低,致使鱼龙混杂。


为此,2016年年底,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案。首先,新能源补贴额度开始退坡,客车车型最大退坡额度达40%;此外设置中央及地方补贴1:0.5上限,防止地方补贴标准过高;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由事前拨付改为时候清算,并加强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和推广情况核查;同时,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并建立相应惩罚机制;并增加整车能耗要求、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动力电池新国标等共计7项要求,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


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也开始重审。


1月8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机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2016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简称“《目录》”)1至5批需重新核定;企业应按照新的技术要求,进行申报。这意味着此前进入《推广目录》中的2193款车型,需要企业重新申报获批进入目录后,才有资格在2017年拿到补贴。


1月23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1批)(《推广目录》)相关车型及主要参数,38家车企185款车型入围。而上述7家车企并未身列其中,这就意味着在整改验收完成前,他们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无法申报资质,从而进入补贴空窗期。


(责任编辑: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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