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商务部反垄断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个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公示。公示显示,上汽集团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设两家合营企业,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和上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其中,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上汽管理拟持股49%,宁德时代拟持股51%。该公司将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等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上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上汽管理拟持股51%,宁德时代拟持股49%。该公司将主要从事动力电池模块和系统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此外,公示还显示,在中国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相关市场,宁德时代的市场份额达到20%-25%;在中国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系统(不含电芯)市场,宁德时代的市场份额为5%-10%,上汽集团的市场份额为1%-5%;在中国电动汽车市场,上汽集团的市场份额为1%-5%。
公示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陈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