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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停车费拒绝一刀切 新能源车给予适当优惠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7/6/6   浏览7698次   


日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对停车费定价、差异化收费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在计费方法上,拟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甚至将按照分钟收费。不过,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分钟收费只针对公共停车场,并非住宅及商业停车场,而协会也在呼吁政府参考深圳市的成功经验,对路内停车场收费作出更有效的规划,以逐步缓和停车难的现象。据了解,解决路内停车场及旧城区住宅停车的管理办法具体方案,最快要到年底才能出台。


五大类公共停车场由政府定价


《意见》基本上对停车费定价、差异化收费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如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依然为以下几类: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设施;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设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这些场所的停车设施由于受到政府指导或定价管理,价格不能随意变动。


更强调“差异化”收费


拒绝一刀切,提倡差异化收费,也是此次《意见》重点提 出 的调整方向。《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收费,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服务资源利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也就是说,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可实行低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实行低收费。


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收费,并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车辆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对于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意见》鼓励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


另外,《意见》特别提出,鼓励对新能源汽车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给予适当优惠,这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来说,可算是一个利好。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了停车计费方法。提出要按车型或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的差别,合理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计时办法,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可以按次、分钟、小时、天(起止时间连续累加24小时为1天)、月、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车位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计费。


这些情况停车费可“减免”


不过,对于更多的车主,他们更关心如何降低停车成本,尤其是免费停车。《意见》明确指出,除了“特种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外,符合停车减免收费规定的社会车辆,也可以享受“减免”政策。比如,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不含自动收费停车设施)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延长免费时限,具体延长时限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还有一种符合“免费”停车情况,也要提醒车主要注意对方不能收停车费。当车辆因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被拖至指定停车设施,在查封、扣押期间产生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按指定停车设施收费标准执行,并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或变相收取。


《意见》还提出,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他人及社会安全、不妨碍他人合法权益等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临时性免费措施,鼓励社会公共(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据了解,从上月17日开始,广州市开设了华旭街名雅苑路段、北京路太平沙南段、福今路15号南段、滨江横马路中间段、金菊红梅路口西段等五处夜间临时停车路段,共增加了70个车位,允许车主在晚上20:00至次日7:00在这些指定路段停车。


专家意见


路内停车建议取消现金支付


广东省发改委的《意见》,在广州市落地,还需要广州市发改委执行。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国璠指出,此次调整的部分主要针对公共停车场,并非住宅停车场及商业停车场,因此,关于目前人们普遍关心的免费咪表停车何时结束、旧城区车主停车困难等问题,都要等到停车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才能确定有什么变化。他表示,最快也要到年底出来。


潘国璠认为,自从4月1日暂停路内咪表收费以来,新问题也随之出现———大量机动车随意霸占路内停车泊位,霸占时间之长可达几天或一两个星期,这已经违背了路内咪表泊位原本存在的意义。因此,他建议在广州市停车供需矛盾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应该首先解决路内停车问题(尤其是政府办事机构周边、医院周边等位置)。同时,很有必要尽快制订路内停车管理的相关法规,深圳与广州市的情况比较接近,其成功经验更值得借鉴。他介绍,深圳路内停车设施的软硬件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建商,全部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利用地感器、实时监控、无线数据上传,以达到高效管理的目的。而且路内停车杜绝现金收费,利用微信支付、支付宝、APP、语音支付等综合收费模式进行。对此,一方面利用视频桩、地感+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建立全市全方位后台监管系统,能够有效降低路内停车运营成本和更好实施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建议实行收支两条线,采取多种支付手段,例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便市民停车,取消现金支付,以杜绝收费漏洞。收费标准上,采取按时段分区域阶梯式收费形式是正确方向,有必要适当提高非公共交通车辆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用车成本。



(责任编辑: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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