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汽车网讯)9月25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拟拨付2016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补助资金合计1193万元,其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获1176万元补助,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获3万元补助,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获8万补助,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获6万补助。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拟拨付2016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渝财产业〔2016〕445号)、《关于补充提交2016年度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有关申报资料的通知》(渝财产业〔2017〕198号)有关要求,现将重庆市拟拨付2016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为便于社会监督,在补助资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拨付补助资金提出的异议和举报,请通过来访、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部门:汽车处、审计处
联系电话: 63895723、63897239
电子邮件:34202692@qq.com
联系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
邮政编码:400015
附件:重庆市拟拨付2016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9月24日
附件
重庆市拟拨付2016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
(责任编辑:冯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