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广州拟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听资讯
来源:新华社   作者:综合报道   2017/11/20   浏览8144次   

《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除了住宅,该征求意见稿还要求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泊位比例不低于30%。


该征求意见稿由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制订,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针对一些医院、学校门口时常有接送人的汽车排长队、严重堵塞交通的现状,征求意见稿提出,幼儿园、小学、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应按要求设置临时接送车位(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少于5个的按5个设置,并结合场地整体方案统筹布局,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为方便残障人士,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各类建筑物应配套无障碍停车泊位。总停车泊位数在100泊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停车泊位,100泊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泊位数1%的无障碍停车泊位。



(责任编辑:王一淅)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