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疆自12月20日起在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石河子市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明年上半年将在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测试的基础上,决定自12月20日起在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石河子市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明年上半年将在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在已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地区,车主新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可以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与普通汽车号牌相同。新号牌启用后,对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的,将全部核发新号牌。群众可通过车管所计算机随机选号、网上自编自选方式选取号牌。其中,车管所计算机随机选号实行“50选1”,网上实行自编号牌号码和随机选号“50选1”两种模式。
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适用“自愿换领”原则,由车主自主选择换领新号牌或继续使用原普通汽车号牌。但是,原普通汽车号牌丢失或损坏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换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为方便群众申领、安装新号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增设新能源汽车登记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提供号牌免费安装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公交、出租公司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的企业可预先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协商确定集中换牌。
(责任编辑:王一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