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江淮汽车重型商用车研究院院长周福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商用车应该纳入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中,使得每个新能源汽车厂家承担新能源产销责任,让真正用心专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得到相应的鼓励,通过市场化的手段逐渐减少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支持”。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江淮汽车重型商用车研究院院长周福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商用车应该纳入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中,使得每个新能源汽车厂家承担新能源产销责任,让真正用心专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得到相应的鼓励,通过市场化的手段逐渐减少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江淮汽车重型商用车研究院院长周福庚
3月12日,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四部委,就“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发布联合公告。
在周福庚看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对企业的油耗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实行并行管理,就是对新能源汽车的产量比例进行了硬性规定。
不过,“双积分政策”只针对乘用车。“如果全面推行积分制,将会给新能源商用车产销量带来巨大的促进作用”,周福庚直言,“商用车更应该纳入‘双积分政策’管理中,对商用车进行有效的资源管控,真正实现节能减排,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贡献作用不容忽视”。
周福庚进一步分析道,“虽然新能源商用车销售量只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1/4,但动力电池使用量却占到了总数的50%。从另一方面来看,作为一种高频使用的生产资料,商用车对环境的影响也十分明显。商用车能源消耗量是乘用车的6-10倍”。
为此,周福庚建议:参考新能源乘用车积分机制,引入新能源商用车积分制,并加快制订和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
另外,周福庚还呼吁加强新能源商用车的产品类型研究。他解释道,不同类型车辆的电动化程度存在着不小差异:城配物流车凭借行驶里程可控、经济性好等优势,成为商用车范围内电动化成熟度较高的车型;客车电动化率较高,市场也较为成熟。未来,可先从新能源物流车、客车开始执行,积累经验,完善积分制度,逐步向其它类型的新能源商用车领域进行实施。
(责任编辑:王一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