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暂停五洲龙、万向汽车、华晨汽车、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等27家车企企业及产品资质。

11月7日,工信部公告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共暂停27家车企企业及产品资质。
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 第61号
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予以公告。
对于被特别公示的企业,暂停受理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企业,需通过39号令《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
附件: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1月7日
若需恢复资质,这27家车企需通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39号令)的考核。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39号令)规定:
(1)第23条
对于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特别公示。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其保持《准入审查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
(2)第25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能保持《准入审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活动,并责令立即改正。
(3)第26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破产或者自愿终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撤销、注销其相应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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