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罚款500元。
据悉,最新修订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即将在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深圳一直走在全国严打交通违法的最前沿,此次修订又增加了几项更严格的规定,快来了解一下:
1、 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在变更车道、转弯、临时停车时,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即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罚款300元。
2、 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罚款500元。
3、 违规使用远光灯,罚款500元。包括对向行驶时使用远光灯、同向行驶时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临时停车时使用远光灯,都将被认定为违规使用远光灯。
4、 在车辆转弯、斑马线为绿灯时,转弯车辆不礼让行人,罚款500元。
5、 外卖、快递等行业的骑手当月内交通违法4次将会被停驶一年,停驶期间各平台均不可录用,相当于失业一年。
6、 不系安全带将被罚款,谁不系罚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对驾驶员罚款200元;乘客不系安全带,对乘客罚款200元;营运车辆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系安全带,对驾驶人罚款200元;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7、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罚款300元。酒后骑行电动车,罚款500-2000元。
8、 行人在机动车道兜售物品、散发广告、乞讨以及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妨碍车辆行驶,罚款100元;行人违规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罚款200元。
据悉,深圳交警将采用大范围无人机、“隐形战车”、市民举报等多种方法进行监督和记录。
深圳交警还指出,在保证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司机短暂操作导航、接单等行为不纳入处罚范畴,但持续、频繁操作手机等电子设备,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罚款300元记2分。
(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