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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发布 征求意见稿中 “禁产禁销”内容删除

来源: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23/8/9   浏览39644次   

[摘要]《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发布 征求意见稿中 “禁产禁销”内容删除

8月7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下简称《条例》),此前在社会上引发热议的征求意见稿中的“禁产禁售四轮低速电动车”(下简称“禁产禁销”)等相关内容没有出现在正式发布的《条例》中。去除“禁产禁销”的部分,充分体现了江苏省人大“立法为民”的责任担当,贯彻了中央对保障民生、发展民营经济以及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指示精神。

删除“禁产禁销”,维护了基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江苏省南北经济发展差异大,苏北地区有广阔的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汽车消费能力低,公共交通覆盖不足但道路资源相对丰富,价格低廉、方便快捷又能和汽车一样遮风挡雨的四轮低速电动车就成了当地居民的刚需产品,更是他们追求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项面向乡村、涉及37632人的调研显示,四轮低速电动车一旦禁止上路,仅有8.8%的用户会考虑购买汽车替代,91.2%的用户会购买二轮、三轮甚至脚踏板车替代,可见四轮低速电动车是基层人民群众的刚需,“禁产禁销”将导致中老年人、农村乡镇低收入群体消费和生活水平降级,他们追求美好出行的福祉将受到伤害。因此江苏省人大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评估论证后,在《条例》中删除了“禁产禁销”的相关内容,这是立法为民的责任体现。

删除“禁产禁销”,维护了江苏省人大立法的严谨态度

从前期政策看,2018年工信部等六部委出台《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通知》,提出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2021年,工信部发布《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其中新增“微型纯电动乘用车”品类,这是落实“三个一批”思路的体现。一旦四轮低速电动车当作机动车管理,根据2022年10月28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38条规定,道路机动车的准入许可属中央事权,地方立法会有越权之嫌。有消息称,中央正在酝酿针对四轮低速电动车的政策调整,新态度暂未明确,江苏省若先行出台禁止性或限制性的法条,可能与明确后的中央态度会有出入,届时法律条文可能要“朝令夕改”,会损害立法的严肃和权威性。因此江苏省人大在《条例》中删除了“禁产禁销”的相关内容,体现了其严谨的立法态度。

删除“禁产禁销”,维护了国家政策公信力和江苏省的良好营商环境

国家部委2018年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通知》提出“三个一批”的总体思路,2021年发布《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微型纯电动乘用车”品类,金彭等四轮低速电动车主要生产企业响应国家政策导向进行了长期、深度的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加大投入对销售渠道以及生产和品控设备进行提升,先后投入10多亿元进行规范升级,这份企业对国家政策的信任预期应该得到维护和保障。从政策层面看,梳理2018年至今的产业政策脉络,从“三个一批”到“技术条件”挂网公开,再到突然要被“禁产禁销”,若政策变动太快、环境变化太过剧烈,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四轮车行业无法适应这种节奏,会造成巨额损失甚至破产的风险,严重冲击民营企业信心,删除“禁产禁销”体现了江苏省对企业对于政策信赖的权益合理保护,体现了江苏省营商环境的守信和包容。

删除“禁产禁销”, 江苏省为全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做出了榜样

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是一个完全由民营经济支撑起来的千亿级行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金彭作为行业代表性企业依然以1.5倍以上的产销增速快速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了活力。近期中央再次重申民营经济的重要性,7月19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这支生力军贡献了我国50%的税收、60%的GDP、70%的科研成果、80%的就业人口以及90%的企业数量,仅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就直接或者间接地为社会提供了几十万个就业岗位。从当前的经济形势看,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在保经济、稳就业、防风险方面的贡献是不可或缺的。江苏省人大在《条例》中删除“禁产禁销”,为民营经济这支“生力军”再添一分活力,同时也为全国其他省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树立了榜样。

删除“禁产禁销”, 江苏省为传统产业的转型发展贡献了一个单项冠军

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坚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能当成‘低端产业’简单退出”。实际上,四轮低速电动车作为基层群众出行刚需的传统产业,持续转型升级的脚步从未停歇,目前该产业的主流产品已经实现智能化、锂电化,产品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得到显著提升,构建起的端到端产业链也早已成熟,形成了很强的国际竞争力。从国际视角看,四轮低速电动车也非“低端产业”,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拥有合法身份和成熟的治理经验,欧盟以(EU)No168/2013标准对四轮低速车辆进行管理,东盟普遍引用欧盟标准进行规范和管理;美国将该产品归类为“邻里电动车”;日本为适应超老龄化,将这类车归为超小型交通工具,表明“四轮低速电动车”在国内和国际市场都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目前我国该产业的产销量稳居国际市场第一位,是名副其实的“冠军产业”,由国内大规模产销而建立起来的强大产品和成本竞争力也将江苏金彭等相关企业推向了国际市场,产品已打入土耳其、意大利、墨西哥、巴基斯坦、罗马尼亚等十多个国家,并正在积极拓展需求旺盛的东盟、欧盟、中亚、南美等市场。若对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禁产禁销”,其产业链的完整性将被瞬间破坏,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形成的国际竞争优势也将消失。江苏省省人大此番删除“禁产禁销”内容,践行了习总书记对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指示精神,同时也为中国保留了一项国际“冠军产业”。

江苏省人大的《条例》立法修订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禁产禁销”相关内容,尊重了民生与法理,践行了中央对发展壮大传统产业、民营经济的指示精神,提升优化了我省的营商环境,维护了政策的公信力、保障了企业的信任依赖,也为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甚至中央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范例。作为四轮低速电动车生产的龙头企业金彭,将积极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配合执法部门引导和教育用户遵守交通法规、在许可的区域内合规驾乘车辆,助力提升通行效率;通过赠送、阐明利弊等方式引导用户购置保险,降低车辆使用过程中风险损失;按照汽车要求持续升级产品,助力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的同时,让这项“冠军产业”向更辉煌的高地迈进。


(责任编辑:张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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