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西省政府就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全省电动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20万辆。
山西省政府就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全省电动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20万辆……11月11日,省政府官网发布《山西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产业发展路径: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和电动乘用车
根据意见,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重点是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和电动乘用车。
在电动客车方面,引导促进省内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电动客车企业合作,利用先进企业的品牌、资本、技术优势、商业模式、营销理念等,打造优势品牌。支持省内电动客车生产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提升产品技术、安全性能,增强产品市场核心竞争能力。省内采购优先购置本省电动客车,通过省内市场应用带动产业快速发展。
在电动专用车上,整合我省农用机械、重型装备及专用汽车等领域技术优势,支持相关生产企业研制生产城乡物流、环卫、农用及工矿作业、工矿及码头运输等电动专用车,相关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同等条件下,省内优先采购,扶持企业开拓市场。
在电动乘用车方面,探索多元化电动乘用车发展路径。内部培育和外部引进并重,吸引国内外知名主流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在晋投资建厂,为汽车产业发展集聚技术和人才。同时,积极支持具备乘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升级拥有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
我省将打造太原、晋中、晋城等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
市场应用:推动私人领域用车市场快速发展
意见提出,我省要以公共服务领域和城乡结合地区民生领域用车为引导,通过示范应用、完善配套、政策扶持,推动私人领域用车市场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20万辆。
我省将积极拓展电动汽车应用领域,结合我省产业优势,鼓励在农用机械、工矿作业及物流、景区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电动汽车。
同时,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电动汽车应用比例不低于30%,并且逐年提高推广应用比例。在城市公交领域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电动公交客车享受补助。此外,在山西科技创新城开展电动汽车区间运营试点工作。
在补贴方面,我省将通过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降低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同时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原则上按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10%左右核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充换电设施产权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成本统一核算。
配充电站建设:2018年形成“大”字形城际互联快充服务网络
充电设施作为推广电动车的重要支撑,我省将按照标准统一、适度超前、快慢互济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2017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全区域覆盖;其他市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其中,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商业区等不低于10%。
以太原为中心,在主干高速公路路段服务区建设城际间快充电站,2018年形成“大”字形城际互联快充服务网络,实现全省域主干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
此外,在全省主要城市布局建设公共充换电站,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换电站。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刘国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