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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微型电动汽车标准那些事

来源:新能源汽车报   作者:综合报道   2016/5/24   浏览8082次   

[摘要]国内微型电动汽车虽然发展规模巨大,但是依然存在品牌繁多,产品质量、安全与技术参差不齐的局面。对比国内外,两者展现出不同的发展状况。

“全球最大电动汽车市场在中国。”博然能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总裁刘振华表示。2015年,中国已然成为新能源汽车第一大市场,生产、销售量均超过33万辆。相比之下,微型电动汽车发展更为火爆。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仅山东一省,微型电动汽车产量就达到37.15万辆,同比增长57.18%。


在微型电动汽车有关标准的制定与管理方面,我国还缺少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定,国内微型电动汽车虽然发展规模巨大,但是依然存在品牌繁多,产品质量、安全与技术参差不齐的局面。对比国内外,两者展现出不同的发展状况。


国内 内容复杂


目前,我国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内容涵盖、整车、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总成、基础设施、充电接口和通讯协议等各个领域,对促进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与其他车型相比,微型电动汽车标准的制定涉及到整车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认证标准、认证方法、企业生产资质管理等多方面的因素。


在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汽车的发展越来越受到限制。中国有庞大的农村人口基础,这就为微型电动汽车的推广提供了可能性。在没有统一政策标准的前提下,车辆使用者无需具备此类车的驾照。此外,二三线城市以及农村市场对车辆的行驶速度要求并不是很高。


2016年4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统一标准的制定还有一段路要走。在此行业背景之下,地方以及团体标准纷纷出台,给出了微型电动汽车车型的具体标准。


以湖北十堰市微型电动汽车管理办法为例,当地政府对微型电动汽车的技术标准、车辆牌照管理、车辆行驶道路以及车辆生产企业资质给出了明确规定。


在车辆生产企业规定方面,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备案管理、产品标准备案、组织产品质量检测、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备案和道路通行管理、废旧电池安全处置监督管理都有了可供参考的依据。


涉及车辆的各项技术参数时,十堰市地方政府规定此类车型最高速度≤50km/h;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经济续驶里程≥100km;外廓尺寸(长×宽×高)≤4600mm×1800mm×1650mm,乘员不超过4人;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1000kg,总质量不超过1200 kg;百公里经济耗电量≤20kwh;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15%;最小离地间隙≥120mm。


在车辆驾驶方面,此类车辆需经生产企业登记备案报市公安局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人应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资格,上路行驶时车辆需加挂绿色底色,开头为“堰”字,中间为六位,其中第1位为生产企业代码(一般用英文字母,第一家企业从A开始),第2-5位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末尾加“电”字的车牌。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可走机动车道,遇快、慢行线分道时走慢行线,无快、慢行线分道时靠右侧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至少有15个省市、26个地方出台了微型电动汽车的管理办法。比如,四川雅安和广安、湖北十堰和襄阳、山西大同、河北邢台、山东聊城和淄博、浙江三门、福建厦门、贵州毕节、辽宁朝阳、湖南娄底、河南洛阳和商丘、广西河池、安徽阜阳等。


美国 “一页”规定


通过查阅美国微型电动汽车的法律,我们不难发现,在美国汽车法律厚厚的一本法典当中,关于微型电动汽车标准的规定非常精简,仅仅占据了一页纸的内容。


据刘振华介绍,美国法律标准(FMVSS500)规定了微型电动汽车的最高速度限制为40km/h、56km/h或72km/h,车身重量应小于1400kg(包括人员)。在被动安全方面,车辆应该具备前灯、后灯、下车灯、前后转向灯、反射器材、后视镜、安全带、驻车制动、挡风玻璃。针对此类车型的容量,美国政府在制定标准时并没有给出一个很明确的规定。


资料显示,美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于1966年9月颁布实施,并授权美国运输部对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载货车、挂车、大客车、学校客车、摩托车以及这些车辆的装备和部件制定并实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s,简称FMVSS)。该法规规定,任何车辆或装备部件如果与FMVSS不符合,不得以销售的目的而生产,不得销售或引入美国州际商业系统,不得进口。


在美国大部分地区均规定微型电动汽车的速度保持在56km/h以下。相比而言,欧盟将此种类型的车辆归类为四轮机动车,并将其分为轻型四轮机动车和重型四轮机动车两种类型。轻型四轮机动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45km/h,车载电机最大连续额定功率不超过4千瓦;重型四轮机动车空车质量不超过400kg(不含动力电池重量),车载电机最大连续额定功率不超过15千瓦。


国内外关于微型电动汽车标准的制定在许多内容上存在差别,比如,美国采取低门槛的企业准入制度,而在事故的法律制裁方面惩罚比较重。国内很多地方都是高门槛准入制,对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比较严格。比如,在研发、生产及安全技术方面需要达到一定的水平等。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微型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时期,各种声音都会存在。在标准化方面,主要与国家具体国情有关。微型电动汽车产业的国家标准 即将出台,生产企业应该依据国家的统一标准进行布局。


(责任编辑:刘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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