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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小型电动汽车“政策辞海”(二)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杨苗   2016/12/28   浏览12769次   

[摘要]众所周知,小型电动汽车行业始于市场需求又发展于市场愈加旺盛的需求。在旺盛的市场生命力下,小型电动汽车的政策“待遇”,在全国各地的状况也不尽相同。

众所周知,小型电动汽车行业始于市场需求又发展于市场愈加旺盛的需求。在旺盛的市场生命力下,小型电动汽车的政策“待遇”,在全国各地的状况也不尽相同。昨天,我们为大家盘点了安徽、北京、东北、福建、广东、广西等地的小型电动汽车地域性政策。那么今天,笔者将继续带领各位看官继续遨游小型电动汽车“政策辞海”,了解全国各区域小型电动汽车政策的不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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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字母 H  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北省


关键语句总结:河南政府或将成为地域性政策制定的领头羊


NO.1河南省:2014年12月27日,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济源召开。会议上公布了《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低速电动车标准》、《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试行)》。低速电动车行业主要企业共同签署了《河南省低速电动车行业自律公约》。


2016年9月9日,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示范区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郑州举行。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商丘、信阳、濮阳、驻马店、济源10个省辖市共同成立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据悉,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在全国尚属首创。根据协议,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在上述10市区域内实现市场互认、产品互认、无障碍销售运行;十个省辖市将在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企业生产管理、车辆上路运行、市场管理、创新研发、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探索符合省情的低速电动车管理发展道路。


NO.2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购买低速四轮电动车的消费者需携带相关证件备案资料提交给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按《办法》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备案后将车辆牌照和行驶证发给购买者。且驾驶人员应取得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C3及以上驾驶证。


低速四轮电动车参照国家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年检。每年1月至3月,消费者可前往各生产企业设洛阳市辖区的检测点年检。一旦低速四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依法进行处理。低速四轮电动车的报废期限为8年或行驶20万公里,报废程序参照国家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NO.3河南省开封市:10月24日开封市出台了《开封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四轮电动车的报废期限为8年或行驶20万公里,报废程序参照国家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该办法,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四轮电动车,相关部门将参照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NO.4河南省驻马店市:驻马店市出台了电动汽车管理试行办法,允许低速电动车上牌上路,并有条件的对车型进行补贴:前100台纯电动乘用车的购买者可获一次性财政补贴1万元,之后第101至480台每台给予5000元补贴。补贴车型限于驻马店市内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生产,并在电动汽车推广活动期间销售的纯电动乘用车。这就把范围锁定在河南银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汽车上。


NO.5河南省济源市:按照市政府要求,济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源市公安局、济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制订了《济源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于2014年6月25日印发 。《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从技术要求、备案管理、产品检测、产品销售管理、车辆运行管理等多个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


NO.6河南省长葛市: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政府2014年10月15日印发《长葛市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试行办法》。办法办法对长葛市小型电动汽车的技术标准、技术检测、产品销售管理、运行管理等作了具体的阐述规定。


NO.7河南省商丘市:2015年6月24日,河南省商丘市工信局网站公布《商丘市低速电动汽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商丘市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公示(001号)制度建立,符合商丘市低速电动汽车生产的企业及产品可申请备案。


NO.8河南省濮阳市:2016年10月11日,濮阳市政府印发《濮阳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有效期为3年。该办法从生产、销售、上路、管理等方面出台了详细规定。更值得关注的是濮阳此次不仅公开支持发展小型电动汽车,更通过财政补贴刺激生产与购买,届时濮阳将在车辆购买领域每年投入2000万的补贴资金。


NO.9河南许昌:2015年8月,许昌市《低速四轮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要求电动汽车号牌底色为绿色,银色框白字,加“许电”字样。电动汽车电池寿命,应不低于完全充放电500次。另外,电动汽车驾驶人员应当取得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


质保方面,要求为每辆电动汽车提供至少1年产品质量保证和至少2年的售后跟踪维护服务。路权方面,电动汽车上牌后,限于在一级及以下公路和城市、景区、社区、厂区、乡村等道路上行驶。行驶时走机动车道,有快、慢车道之分时走慢行道。


NO.10河南鹤壁:2016年5月15日,《鹤壁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出台,鹤壁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6月1日起,对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开展依法整治规范工作。依据相关法律,从5月15日起至5月31日,对城区符合相关规定的三轮车、电动四轮办理登记牌证。


NO.11湖北省十堰市:2016年3月27日,《湖北十堰市低速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强调,市经信委统一管理全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备案工作。凡在十堰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行驶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其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向市经信委办理备案手续。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企业未经备案或者经备案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市公安局对其产品不予进行信息备案管理。


NO.12湖北省襄阳市:2014年5月22日,襄阳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原则通过了《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有媒体称,“这意味着纯电动低速汽车在我省首次被允许上路。”


办法内容显示,在处理低速电动车发展的问题的上,襄阳市的做法是引导和鼓励。办法规定,按要求,质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将允许低速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上牌、购买保险,并让它在除高速以外的道路上行驶。相比其它地区,襄阳对低速电动车上路放得更宽。而这与襄阳低速电动车行业发展现状不无关系,据媒体报道资料显示襄阳与低速电动车相关的企业达到200多家。其中生产纯电动汽车整车企业6家、配套核心企业近50家。


NO.12湖北省恩施市:恩施市政府2013年8月14日发布《关于禁止电动四轮车在我市公共道路上行驶的通告》。通告中规定:禁止四轮电动车在恩施市公共道路上行驶,只能在场(厂)内等封闭区域运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违反通告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NO.13湖北省石首市:2014年8月21日, 石首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四轮电动车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查处,依据有关规定扣留车辆并予以处罚。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轮电动车,不符合在道路上通行的条件的小型电动汽车,车主务必自行处理,不再驾驶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


NO.14湖南娄底:中国电动汽车网梳理湖南媒体报道资料了解到,2011年6月16日,娄底出台的《娄底市鼓励个人购买电动汽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实施,娄底将为中低速电动汽车上牌、限行解禁,最快当月25日起,娄底市个人购买轻型纯电动家用轿车最高可享受1万元的财政补贴。


娄底同期还发布了《娄底市电动车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娄底中、低速电动汽车在上牌后,将允许在娄底市的二级及以下公路和城市、公园、景区、社区、厂区、机场、乡村等道路上行驶,并可以在车辆管理所的指导下,办理电动汽车的注册登记。


NO.15河北省邢台市:2013年9月,邢台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邢台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允许低速电动汽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低速电动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可上路行驶。


低速电动汽车牌照底色为绿色,加“电”字样,由市物价部门核定收取工本费。参照国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低速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应取得C3(含C3)以上驾驶证,准予乘驾4人(包括驾驶人)。


首字母 J  江苏省


关键语句总结:想赚钱又不出力,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NO.1江苏省:2010年4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纲要(2009-2010)》明确指出:依托现有基础,在南京、盐城、徐州等地加快培育主要面向家庭、出租车和特定场地、具有小批量生产能力的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以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为重点积极创造条件,尽早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示范城市。


NO.2江苏省兴化市:2014年1月13日兴化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通告指出:凡不属国家机动车公告产品内的此类车辆,属于非法车辆,无法登记上牌,不得上路行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拼装、改装、销售违法违规的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查处。对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或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城管等职能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NO.3江苏省高邮市:高邮市公安局2014年4月11日发布关于开展“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专项执法活动的通告。该通告规定,目前在市场上销售及上道路行驶的“时风”牌等“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均属于机动车,但该类机动车不在《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目录内,不能办理牌证和购买保险。该类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警告广大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该类车辆,否则会被予以相关处罚。


NO.4江苏省南通市:2014年9月10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发布《关于对通州城区非国标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实施强化管理的通告》,严禁非国标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凡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车辆,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投保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取得驾驶资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不得从事非法营运;凡不属上述目录内的车辆,属于非法车辆,不得登记上牌,不得上路行驶。


在今天的盘点中,河南可谓是占尽先机。市场广阔的河南地区在小型汽车产业升级的至关点,河南政府能够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小型电动车管理试点工作,有力促进了产业发展以及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全国其他区域行业政策制定方面或将起到楷模作用。下一期我们的盘点的内容会更加丰富,更多精彩等着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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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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