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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上调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上限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2017/1/11   浏览12623次   

[摘要]近日,?南京市物价局昨发布通知,2017年1月10起,调整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近日,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2017年1月10起,调整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调整纯电动客车(12m)、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上调0.12元、0.13元,调整后的纯电动客车(12m)、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每千瓦时分别为1.23元、1.44元。现在摘录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的通知


宁价工〔2017〕5号


各区物价局、南京化工园区经发局,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根据2016年四季度成品油价格变动情况,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4〕69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工〔2014〕87号)规定,现就调整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纯电动客车(12m)、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上调0.12元、0.13元,调整后的纯电动客车(12m)、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每千瓦时分别为1.23元、1.44元。


二、调整纯电动客车(12m)换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每公里上调0.10元,调整后的纯电动客车(12m)换电服务最高收费每公里为1.69元;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换电服务收费不作调整,每公里为0.57元。


三、本通知自2017年1月10日起执行。


南京市物价局


2017年1月9日


此外,据媒体报道,为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实施优惠停车政策,在本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免费1小时,这一新规目前已开始实施。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市物价局日前出台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本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后,视同新进入车辆计费,按照《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的政策执行,继续享受15分钟免费停车政策。



(责任编辑:陈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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