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湖北省恩施州发改委发布的《州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停放在恩施州境内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的新能源汽车,1小时以内(含1小时)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近日,湖北省恩施州发改委发布的《州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停放在恩施州境内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的新能源汽车,1小时以内(含1小时)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通知还规定,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要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等因素,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应当实行低收费。
对同一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应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服务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对公立医院、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鼓励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缓解停车矛盾。要根据不同车型占用停车资源的差别,合理确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王一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