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日,天津发布了《关于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正式启用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在津推广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均需按要求接入数据中心。
今日,天津发布了《关于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正式启用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在津推广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均需按要求接入数据中心。车辆静态信息应规范准确且与历史备案信息一致;车辆运行数据自2017年1月1日起补发,新增车辆信息按月度及时完成注册和接入。
部分原文如下:
关于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正式启用的通知
各在津推广新能源汽车车企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以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广〔2017〕2号))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天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全市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打造全市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据中心已正式上线,现要求各生产企业将在津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接入本数据中心。
一、接入要求
(一)接入车辆范围
所有在津推广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均需按要求接入数据中心。
(二)时间安排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企业立即对接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数据
中心,按照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长期的车辆接入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保障工作。
(三)接入标准
国标《GBT/T32960.3-2016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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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