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政策 | 江苏张家港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张家港市政府   2019/1/4   浏览19622次   

[摘要]?日前,张家港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通计划”)。

日前,张家港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通计划”)。计划明确:


1)到2020年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其中制氢环节10亿元、氢能装置(关键零部件)40亿元、氢燃料电池系统20亿元、氢燃料电池汽车30亿元。


2)建设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氢燃料电池汽车、氢分布式能源系统等示范运营,形成氢能产业集聚区和氢能示范生态圈,带动突破氢能源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与零部件核心技术,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增长点。


以下是计划原文:



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张政发〔2018〕93号


加快发展氢能产业,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为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推动我市氢能产业创新突破、加速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聚焦转型,以“三转型一提升”(推动涉氢产品结构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型、产业发展动能从传统支撑向先导引领转型、能源利用方式从耗能城市向制能城市转型,提升我市绿色发展水平)为目标,推动氢能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创新研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氢能产业高地。


二、发展现状


(一)氢能产业发展前景


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的背景下,氢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二次能源,受到美国、日本及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关注,相继出台了氢能源发展目标规划,并且持续开展氢能研发和示范推广,加快布局和建设氢能基础设施,为未来的氢能源经济培养基础。


我国也将氢能产业纳入国家战略。《中国制造2025》《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明确了氢能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各部委、各行业陆续出台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三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文件,支持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研发突破,通过给予氢能源汽车、加氢站资金扶持等方式,引导氢能产业有序发展。


(二)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现状和优势


我市有涉氢企业约30家,企业集聚、产业资源丰富、要素配套较为完备,除燃料电池整车企业外,基本覆盖了制氢(氢源)、氢储存和输送、氢燃料电池等氢能产业链各环节。


1.氢源丰富。我市依托钢铁、化工等优势行业,具有较大规模的制氢能力。沙钢集团、永钢集团每年可供应煤焦油20万吨、产生氢气7.1万吨;华昌化工原料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二期投产后,每年可生产氢气达20万吨;东华能源每年的副产氢约为2.6万吨;此外,双狮精细化工等企业也有一定的副产氢提供能力。


2.氢储运和加氢站建设基础强。富瑞氢能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液氢储运装备、高压氢瓶、加氢站设备供应商和唯一的氢液化装置供应商,圣达因是国内最大的低温液氢储罐和运输装备生产商,另外,我市还拥有一批生产工艺先进、产品水平领先的高压储罐生产供应商,具备生产储氢设备的良好产业基础,并为我市下一步加氢站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3.氢燃料电池产业布局良好。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和生产基础良好。氢云新能源研究院已开展燃料电池电堆、动力系统和关键材料零部件的研发工作;华荷氢电科技已经与Nedstack、Hymove等国际生产商、系统集成商成立燃料电池合资公司开始量产;铧德氢能源和德国Inhouse合作,主要集中在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和分布式能源装备进行开发和生产;江苏清能燃料电池技术成熟,是氢燃料电池著名生产商,目前在上海研发用于氢能源汽车的大功率燃料电池及技术,在我市生产氢燃料电池玩教具车、便捷式氢燃料电池充电器等小功率产品。锂电产业的协作配合能力强。锂电池是氢燃料电池系统中的辅助电池及电源驱动关键材料,我市锂电产业集群优势明显,产业链完善,拥有包括天齐锂业、国泰华荣、长园华盛、天鹏天源、索尔新能源等国内外锂电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为氢能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氢能源产业的发展也能进一步促进我市锂电产业不断壮大。另外,我市具有相关新能源汽车项目应用需求,新能源整车制造企业有牡丹汽车等,长城宝马光束新能源汽车项目落户张家港。


4.研发平台有序推进。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落户我市。华昌化工与电子科技大学汤浩博士团队在我市联合成立氢能源研发平台。中科院大化所张家港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在积极推进氢能燃料电池中试检测平台及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市政府、东南大学与富瑞氢能合作成立氢云新能源研究院,主要从事氢能装备、燃料电池和分布式能源的研发。富瑞特装与东风汽车在我市联合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气电混合汽车营销中心、体验中心及研发中心。


5.检测平台完成筹建。由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和经开区共同出资组建的张家港清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国家再制造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筹建工作,于2017年12月通过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CNAS、CMA、CAL三合一评审,并于2018年2月获得了资质认定授权证书,具备了包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在内的汽车零部件检测能力。


我市经济实力雄厚、工业基础扎实,但战略性新兴产业仍需培育壮大,传统制造业面临“二次创业”,发展氢能产业对促进转型升级十分关键。我市在氢能发展方面,既有能源替代、产业升级的强烈需求,有相关产业基础和优势,也有终端应用的市场基础。当前,氢能产业发展已进入窗口期,我市亟需抢抓新一轮技术变革机遇,在氢能关键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示范运营推广、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研发、检测、认证、安全监测等方面全面布局,进一步聚集完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能力、形成产业优势,促进氢能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发展目标


牢牢把握氢能技术发展与能源结构变革机遇,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培育壮大现有涉氢企业,加快引进产业链优质资源,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到2020年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其中制氢环节10亿元、氢能装置(关键零部件)40亿元、氢燃料电池系统20亿元、氢燃料电池汽车30亿元。


(二)主要任务


建设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氢燃料电池汽车、氢分布式能源系统等示范运营,形成氢能产业集聚区和氢能示范生态圈,带动突破氢能源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与零部件核心技术,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增长点。


1.构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依托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提升一批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氢能产业创新体系。借力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强化产学研结合与各行业的协调融合,搭建技术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及示范应用平台,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培育。


2.做优做强氢能产业链。深入推进氢能产业资源整合,形成制氢(氢源)、氢储存和输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以及整车生产、运营与配套服务等产业集群。未来3年,在保税区扬子江化工园区等氢能资源丰富区域建立较为完善的供氢管网系统,加强氢能产业集聚区用氢企业的管网规划和建设,充分提高氢气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培育国内一流氢能装备制造企业2~3家,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研发制造企业约10家,燃料电池整车制造企业1~2家,集聚研发中心和检测、认证中心1~2个。


3.加强氢能应用示范与推广。加速和优化氢能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破解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瓶颈,完善加氢站的规划与建设,探索加氢/加油、加氢/充电等合建站发展模式,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加氢设施。未来3年,在我市建成加氢站10座,公交车等示范运行路线10条以上,运行规模达到200辆;积极拓展多元化氢源渠道,推进氢分布式能源应用示范,推进多元化用氢的管网规划和建设,加大氢能在应急保供、应急调峰、热电联供的应用力度,建设10个示范工程项目,加快实现产业化。通过示范推广,使我市成为国内氢能产业典范城市,辐射带动长三角乃至全国城市能源变革转型。


4.引导支持核心技术突破。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技术储备,通过氢云新能源研究院等创新研发平台对国内外技术的不断引进、消化、吸收,全力开展氢能产业技术攻关、工程研究和产品开发,突破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耦合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高效低成本氢储能技术;攻关高压储(输)氢设备轻量化技术、高效液氢制备与储运技术;突破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低铂催化剂和长寿命质子交换膜)、零部件(膜电极集合体和双极板)、燃料电池车载供氢系统、动力系统以及集成等关键技术;提高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研制能力,优化集成与控制技术。进一步培育和集聚具有先进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的研发平台,吸引更多的人才、技术、信息等高端要素向氢能产业集聚。


四、扶持政策


加大对氢能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安排财政资金进行扶持。规划氢能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观光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采购计划,明确氢能产业创新中心、氢能源汽车、氢能基础设施、加氢终端以及研发平台、检测平台等扶持标准,加快氢能源的推广应用,扶持氢能源产业做大做强。


(一)扶持培育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


通过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带动企业、科研院所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全力开展氢能产业技术攻关、工程研究和产品开发。对参与建设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并成功运营的研发机构,按照研发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获评省级、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的资助;等级提升的,按差额进行资助。


(二)支持氢能产业链优化提升


建立氢能产业重大项目库,谋划一批重大支撑项目,并对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建设进展情况,推动产业链完善提升。对氢能产业集群配套、强链补链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建设,“一事一议”给予扶持和资助。


(三)推动氢能应用示范与推广


1.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为尽快推广加氢站布设,对在我市建设的加氢站项目给予相应补助。对于加氢能力达到5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鼓励采购新能源汽车。对注册在本地企业或本市户籍的个人采购氢能源汽车的,给予氢能源汽车采购补助,具体按照国家、省、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


3.鼓励实施氢能应用示范工程。对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智能化家用和公共建筑用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列装置的示范应用和供氢管网示范应用项目,“一事一议”给予扶持和资助。


(四)引导扶持关键零部件技术突破


对在氢液化装备、氢气隔膜式压缩机、液氢泵、高压储(输)氢设备、液氢储运设备、车载供氢系统、燃料电池和动力系统、加氢机及核心阀门等关键零部件和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并投产运营的产品项目,按产品项目研发经费的10%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氢能源关键零部件、成套设备获得省首台套认定的,按单台套设备销售单价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同一项目符合多项资助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补助。


(五)完善氢能产业配套服务


1.支持氢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检测认证、质量监管、安全监测、标准规范体系,营造有利于氢能产业发展的软环境。积极参与氢能产业领域标准研究制订,加强与国内外产业与行业组织之间的联系,推动苏州优势产品和技术成为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依托张家港现有国家级检测中心资源,建立氢能产业检验检测、计量测试等第三方优质公共服务平台,增强质量基础保障能力。对检测认证类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投资采购的氢能检测认证相关设备(含软件),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强化氢能产业金融服务。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政府鼓励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氢能源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研发实验与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提供融资担保的力度,并给予贴息补助。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利用张家港市产业资本中心、“港城合伙人”等创新平台,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引导天使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对氢能企业注入资金,支持其创新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氢能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落实,形成合力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规划引导


系统谋划氢能燃料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示范运营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保障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科学界定氢能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区,强化规划与项目用地支撑。


(三)优化审批流程


加速优化氢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服务,做好土地、审批、环保等服务保障工作,对涉氢产业化项目、研发检测服务平台以及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审批“绿色通道”,确保我市氢能示范推广顺利进行。


(四)强化人才保障


积极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加快集聚氢能领域高端领军人才。加强与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团队的主动对接,积极引进高层次氢能创新型团队。深化产教融合,加快高等院校氢能产业人才梯队培养。以氢能产业化重大项目为依托,培育一批领军型复合人才。


免责声明:本文旨在交流行业信息与研究经验,不作商业用途。在任何情况下,本文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不构成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跟我们联系!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或和支持其观点。本网拥有对此声明的所有解释权。



(责任编辑:朱栩霖)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