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年至2018年有关部门共计发布补贴相关政策9项,基本保障了政策实施的延续性。
一、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演变特征
2009年至2018年有关部门共计发布补贴相关政策9项,基本保障了政策实施的延续性,并且根据新能源汽车不同的发展阶段,及时调整了补贴对象、政策实施目的、补助发放形式及补贴车型范围要求,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
推广范围:采取试点示范——示范推广应用——全国推广应用的模式,根据产业发展的成熟度逐步推进。
补贴对象:逐渐规范界定新能源汽车定义,车型具体技术要求不断细化,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增加能耗、电耗等技术指标。
单车补贴额度不断下调,技术指标逐渐加严,2018年相比2013年补贴金额平均下降约60%(技术指标越低,单车补助下降额度越大);
“扶优扶强、优胜劣汰”趋势明显,以纯电动乘用车为例,相比2017年,2018年纯电续驶里程300km以上补贴额度未减反增,表明国家在做出政策调整时更趋向于鼓励高技术产品。
除在金额和技术指标方面的加严外,对运营提出要求,资金拨付方式进行改进:
增加运营里程的要求: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为2万公里。
资金拨付改进为审核清算:2016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为次年清算。
二、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比分析
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做出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能源乘用车
(1)纯电动乘用车与2018年对比主要变化点为:
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降低:1200元降至550元/kWh;
续驶里程最低门槛调至250km,分段简化,相比2018年单车补贴金额降低约50%;
系统能量密度最低门槛调至125Wh/kg,1倍系数门槛调至160Wh/kg;
纯电动乘用车电耗考核门槛要求提升10%,最低电耗补贴系数由0.5倍调整为0.8倍。
对于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0.7倍给予补贴。
(2)插电式乘用车与2018年对比主要变化点为:
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单车补贴降至1万元/辆,降幅为54.5%;
继续以纯电续驶里程80km为界分别考核油耗和电耗水平,其中B状态油耗限值加严5%,A状态电耗考核参考2019年纯电动乘用车电耗门槛要求;
对于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0.7倍给予补贴。
(3)技术指标测算(以2018年补贴目录内纯电动乘用车为例)
里程门槛要求进一步提高,但对行业车型影响较小,受影响车型约占16%;补贴额度整体降幅约50%;高续驶里程档次未进一步分梯度补贴。
电池能量密度门槛进一步提高,参照2018年补贴目录,约20%的车型不能获得补贴;增加0.8、0.9倍系数,取消1.1、1.2倍系数设置,对行业车型影响很大,参照2018年补贴目录,约90%以上车型不能获得全额补贴。
2.新能源客车
(1)纯电动客车与2018年对比主要变化点为:
补贴标准和上限降幅超过50%,非快充车型1200降至500元/kWh,快充2100降至900元/kWh;
Ekg设置0.8、0.9倍系数,1倍系数门槛上调至0.15,取消1.1倍系数设置;
系统能量密度1倍系数门槛上调至135,取消1.1倍系数设置;
快充倍率1倍系数门槛上调至15C,取消1.1倍系数设置。
(2)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与2018年对比主要变化点为:
补贴标准和上限降幅超过50%,补贴标准1500降至600元/kWh;
节油率水平1倍系数门槛上调至70%,取消1.1倍系数设置。
3.新能源货车
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按照电池搭载量计算,取消阶梯式计算方式;
纯电动货车Ekg补贴系数1倍门槛上调至0.3Wh/km·kg,取消0.2倍设置,作业类货车吨百公里电耗要求不变。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货车明确给予补贴。
4.政策要求
实施日期:从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
过渡期要求: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2018年补贴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
运营车辆补贴要求: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强化非补贴政策作用:针对有些地方将不限行、免限购和上牌便利等政策优惠,与推荐车型目录挂钩的情况,为了鼓励新能源车消费,自2019年起对符合汽车产品公告要求但达不到补贴技术门槛的产品,纳入推荐车型目录。
取消地方购车补贴:要求地方政府从2019年起完善补贴政策,过渡期结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将购置补贴集中用于支持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
前期,地方层面的购置补贴已经进行限制。从不超过车型售价的60%发展为与国家补贴0.5:1的比例要求,逐渐降低补贴力度,企业可获得的购置补贴越来越少。
除购置端补贴外,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出台电价优惠、停车优惠、基础设施建设等使用端相关鼓励政策,随着地补取消,后续地方政府将继续强化非补贴领域政策措施。
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为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推动公交车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和加快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政策措施,将按程序报批后另行发布。
未来将重点针对氢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公交车领域进行引导,实现多技术路线、乘商领域均衡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旨在交流行业信息与研究经验,不作商业用途。在任何情况下,本文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不构成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跟我们联系!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或和支持其观点。本网拥有对此声明的所有解释权。
(责任编辑:刘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