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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6上半年,关于小型电动汽车都有哪些“解”和“禁”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张丽沙   2016/7/14   浏览9793次   

[摘要]今日打开电脑,《楚天快报》上一则“襄阳集中整治无牌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将严罚”的新闻跃入眼帘,罚款500至2000元,、拘留15日这样的字眼还是让人有些吃惊。


      (中国电动汽车网报道记者   张丽沙)今日打开电脑,《楚天快报》上一则“襄阳集中整治无牌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将严罚”的新闻跃入眼帘,罚款500至2000元,、拘留15日这样的字眼还是让人有些吃惊。

 

虽说2016年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转折点,关于小型电动汽车国标出台的消息也甚嚣尘上,然而现实是各个地方政策对于小型车的标准依然是宽松不一。综合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对小型车的“解”和“禁”仍在并排行走。

 

 

四川广安解禁小型电动车公布首批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去年12月8日,四川广安市正式解禁小型电动车,并出台了《广安市小型纯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今年1月18日,广安已经正式对外公布了当地首批小型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企业及产品清单如下:

 

 

 

湖北省十堰市解禁低速电动车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3月25日发布“关于征求《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十堰实际,拟订了《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并征求了市质监、交管、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经修改后形成了《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德州小型电动车产业联盟标准正式实施 系国内首部

 

6月,德州市小型电动车产业联盟团队标准正式实施,系目前国内地方出台的第一部小型电动车产业的标准。

 

该标准由德州市小型电动车产业联盟整车生产企业共同提出制定,并经市质监局备案,规定了小型电四轮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和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入库运输贮存等。该标准于4月20日通过专家及整车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评审,于6月14日在产业联盟整车生产企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4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对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的征求意见内容中,《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简称“条件”)在列,这预示着低速电动汽车将迎来国家的规范化政策,距离消费者期盼已久的身份合法化又近一步。

 

该“条件”对小型电动汽车进行了定义。小型电动汽车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的电动乘用车。因具有小型化、配置简单、价格低廉等特点,小型电动汽车满足了部分群众,在中小城市迅速发展,并逐步向大城市蔓延。

 

另外“条件”也指出小型电动汽车存在的问题及制定本标准的意义。一是生产企业多为没有汽车生产资质的中小规模企业,缺乏汽车研发生产所必备的设施条件,大多数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安全性能较差。二是驾驶人员大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意识差,驾车上路后给自身和其他车辆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三是使用的铅酸电池在回收、冶炼过程中环境污染较大,容易造成铅污染。四是大部分地方对小型电动汽车的生产、使用缺乏管理制度和措施,有些地方已出台的使用、报废等管理办法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山东菏泽大力度整治电动四轮车

 

1月11日,菏泽市交警部门开始对电动车进行常态治理,驾驶四轮电动车需要持有机动车C2以上驾驶证,无证驾驶者将被处以500元罚款,性质恶劣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济宁市集中整治电动三轮四轮车行驶秩序

 

从3月26日起,直到6月25日,济宁市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的为期100天的整治行动中,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集中治理。电动三轮车需在非机动车行驶,电动四轮车上牌后将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如车辆违规行驶,驾驶员将会受到严重处罚

 

河南商丘再次开展低速电动车整治行动遏制反弹现象

 

3月,河南商丘市召开依法整治规范管理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推进会,对整治三轮车工作进行再部署。据了解,河南省商丘市去年7月份开展整治规范管理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取得较好成效。如今,商丘市将以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为抓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秩序大整顿活动,综合治理交通不文明行为。

 

湖北仙桃对电动四轮车实行专项整治管理最高处5000元罚款

 

4月,湖北仙桃市整顿办启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违法电动三轮、四轮车。由公安、工商、城管、质监等部门组织的执法组采取路面巡查的方式,对各类违法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处理。

 

纯电动四轮车无证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电动三轮、四轮车参与非法营运的,一经发现,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对于无照从事销售或改装、拼装、焊接、装棚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交通、公安、质监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对非法改装、拼装、焊接、装棚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打击,依法取消其特许经营资格。

 

鹤壁出台电动三、四轮车注册登记牌证规定五种情形不予登记办理牌证

 

按照《鹤壁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的规定,鹤壁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6月1日起,对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开展依法整治规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规,从5月15日起至5月31日,对城区符合相关规定的三轮车、电动四轮办理登记牌证。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和办理牌证。

 

一、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合格证标注信息与车辆实际不符合的。

 

二、购买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发票不是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

 

三、载人三、四轮电动车非轿车外观的,乘员超过两人的(含驾驶员)。

 

四、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登记挂牌时无社区(居委会)出具现居住地证明的。

 

五、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是油、电混合动力的。

 

南昌交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三轮、四轮电瓶车违法行为

 

为加强对南昌市三轮、四轮电瓶车的管理,该市交管局于6月20日起,利用一周的时间,对三轮、四轮电瓶车违法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据悉,此次查扣三轮、四轮电瓶车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理。对无车辆发票、合格证等合法手续的三轮、四轮电瓶车,一律不得发车;对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依据相关法规,处200元罚款。

 

成都交警集中整治电动、燃油四轮车

 

7月6日,成都交警对电动、燃油四轮车进行了集中整治,多位驾驶员因为没有牌照、没有驾驶证上路受到了处罚。成都交警提醒,电动、燃油四轮车,也就是大家俗称的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必须牌证齐全才能上路行驶。在购买电动车时,不能轻信经销商的虚假宣传,要加强对车辆是否合法生产和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核对辨别,否则所购车辆将无法正常上路行驶,也极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襄阳集中整治无牌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将严罚

 

7月12日,襄阳市交警支队发布通知,即日起至12月底,将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三车”整治),违法将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针对目前市区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乱象突出的状况,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市区开展“三车”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将以市区客运站、物流市场、集贸市场、购物中心、医院、学校及相邻的主要道路为重点,对三轮电动车加装车棚、私装乱改、非法客运、无号牌上路行驶、闯红灯,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及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轮电动车类交通违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0至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违法行为代码10050、10051、10052)

 

青岛下月起专项整治三轮四轮车非法载客营运

 

日前,青岛市政府发布《青岛市政府关于专项治理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等行为的通告》,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专项治理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行为。被治理对象包括三轮机动车、四轮机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

 


(责任编辑:陈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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