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或不受限行限制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2015/8/7   浏览10382次   

[摘要]近日,吉林省下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据了解,吉林省将在公交车、出租车、物流用车及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在采取限行措施时,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可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

 

近日,吉林省下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据了解,吉林省将在公交车、出租车、物流用车及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在采取限行措施时,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可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

 

今后,各市(州)将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也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今明两年,省直机关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不低于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30%,并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通过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在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或将要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可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差异化管理,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

来源:长春晚报

 


(责任编辑:许江琴)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