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热点聚焦

山东丽驰联合北汽瑞丽 明年将产高速电动汽车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陈劼   2015/12/4   浏览17971次   

[摘要]11月28日上午,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北汽集团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的签约仪式在山东德州隆重举行。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军华、北汽集团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磊代表合作双方签约。

【中国电动汽车网讯】11月28日上午,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北汽集团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的签约仪式在山东德州隆重举行。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军华、北汽集团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磊代表合作双方签约。德州市副市长许绍华,陵城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马俊昀,区长齐永军,富路集团董事长陆付军共同出席见证了签约仪式。


1、陵城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马俊昀.JPG

陵城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马俊昀


2、山东富路集团董事长陆付军.JPG

山东富路集团董事长陆付军


3、北汽集团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磊.JPG

北汽集团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磊


4、德州市副市长许绍华.JPG

德州市副市长许绍华


此次签约的丽驰汽车和北汽瑞丽将通过联合研发、联合制造、联合销售的模式进行战略合作,携手全面进军高速电动汽车领域。


研发“高速+低速”产品  实现双线共赢


中国电动汽车网记者获悉,未来双方合作研发的产品将囊括高速、低速两个方面:一方面依托双方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北汽瑞丽的乘用车资质,共同打造新的高速汽车;另一方面也对丽驰现有的优质低速汽车进行智能化、汽车化的改造,并快速让升级产品进入市场。


5、北汽集团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磊代表北汽瑞丽签约.JPG

北汽集团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磊代表北汽瑞丽签约


6、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华军代表山东丽驰签约.JPG

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华军代表山东丽驰签约


据悉,山东丽驰与北汽瑞丽联手打造的第一批高速电动汽车,将于2016年下半年投放市场,2017年第二批高速电动汽车也会相继面世。而接受智能化升级的低速车预计在今年12月就可以进入云南市场。


对丽驰汽车来说,此次战略合作将能领先行业填补其在高速电动汽车方面的空白。未来丽驰汽车不但能够直接销售北汽瑞丽的公告乘用车产品,还将与北汽瑞丽共同研发新的高速车型,扩大乘用车市场。


对北汽瑞丽来说,也将能借助丽驰成熟优质的低速电动车产品,快速打入刚需强劲的低速电动车市场。此外,全面植入智能化系统到低速电动车领域,用智能化、汽车化全面升级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水平,将能够进一步提升丽驰和北汽瑞丽在低速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实力与品牌竞争力。


7、IMG_9934.JPG


推行“双品牌、单渠道”的销售模式


丽驰现有500多家销售渠道,将成为双方签约后的共同渠道。届时,它们将同时销售北汽瑞丽公告乘用高速电动汽车产品和丽驰电动汽车低速小型电动汽车,共同进行双品牌的出样展示。


8、北汽瑞丽到场人员试驾丽驰产品.JPG

北汽瑞丽到场人员试驾丽驰产品


而在市场销售领域的合作双方也已经达成一致,市场推广将完全按照“双品牌、单渠道”的模式操作,增强丽驰现有渠道实力和专营化比例。让经销商未来形成“高速+低速”产品搭配、“北汽瑞丽+丽驰汽车”双品牌的组合模式,将进一步实现经销商渠道的市场增量,提升丽驰销售渠道的综合市场竞争力。


共同提升品牌效应 携手完善战略布局


北汽瑞丽联手丽驰汽车,立足西南,辐射全国乃至东南亚、南亚地区的区位战略和国际化战略必将取得升级与突破,北汽瑞丽“一体四翼”(一体:整车制造;四翼:商贸综合体、销售业务、改装车项目、清洁新能源领域)的平台布局,将得到有力的充实,产业链、一体化的纵向发展战略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而对丽驰来说,作为一家年轻的上市公司控股公司,它将在此次合作中吸收借鉴北汽方面的管理理念和销售模式。同时,丽驰本身的品牌效应也将得到提升,从经销商到消费者都将对丽驰抱以更大的信心。丽驰也将进一步接近“成为全世界时尚电动汽车第一品牌”的发展目标。


9、相关人员召开技术研讨会.JPG

相关人员召开技术研讨会


此次北汽瑞丽公司和山东丽驰汽车的成功签约,以及后续北汽瑞丽品牌产品的市场投放,意味着在中国新能源汽车领域隆重诞生了一个研发技术领先、生产规模庞大、市场无缝化对接的强势品牌;也必将引领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快速进入洗牌,这将对中国新能源高速电动汽车行业和低速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刘国伟 )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