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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020年车桩相随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6/1/28   浏览8636次   

[摘要]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在全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体系。


鼓励居民区、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河北省《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结合居民区物业管理制度,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在居民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用充电车位,制定有序轮流充电的制度规范,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


支持具备条件的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各市可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情况较好的单位纳入节能减排奖励范畴,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奖励。


对公交、环卫、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要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根据实际需要沿途合理建设一定数量独立占地的充电站。


在市区繁华地段优先建公共充电设施


在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各市可优先选择市区内中心地段、繁华地段、车流量大的地段先期启动建设。可优先选择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便捷、高效、适当的原则,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充电设施。根据市场需要,可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其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并按规定收费。


优先建设京津冀城际快速充电网络


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站,形成高速公路有效连续充电能力。优先推进河北与京津连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沿途的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加快河北与山西、山东、河南等毗邻省份公路沿线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省内各市之间各等级公路沿线的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到“十三五”末,初步形成覆盖毗邻省份高速公路和国道沿线城市、京津冀互联互通以及联结省内各市的充电网络,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行驶充电需求。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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