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沧州市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风波似乎正走向妥善解决的结局。但这场风波暴露出我国地方政府在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财政掣肘的问题。
“政府让我们明天去检测场给购买的车辆拍照,看来要发放补贴啦!”5月25日,家住河北省河间市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孙先生兴奋地向记者说道。拍照时间定于8点半开始,本报记者赶赴河间市全程观察了整个过程。
河间市属于河北省沧州市管辖的县级市。5月23日,沧州市财政局郭姓副局长曾向购买者表示:15个工作日内兑付购车补贴。对此表态,孙先生及其他购买者将信将疑。今年年初,孙先生及其他购买者得知沧州市在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上存在缺口,无法兑付后,心就一直悬着。
5月26日,当地政府给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拍照,让孙先生一直悬着的心稍微下沉。“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可以拿到自己应得的30万元新能源汽车补贴款。”孙先生说。
沧州市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风波似乎正走向妥善解决的结局。但这场风波暴露出我国地方政府在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财政掣肘的问题。
“爽约”的补贴款
孙先生购车计划始于2015年5月底沧州市财政局和工信局联合印发的《沧州市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兑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显示,沧州市政府将为2014—2015年在河北省内销售,并在沧州市车管部门上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项目)中兑付。对于公交车和公共服务领域用新能源汽车,补贴将按照中央财政标准1:1的比例发放;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补贴将按照中央财政标准1:0.5的比例发放。
“当时很多人都不信,”孙先生对于沧州市政府给予新能源汽车高额补贴也是将信将疑,一些“尝鲜者”于《办法》出台后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并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领到了相应的补贴款,包括孙先生在内的一大批购车者都对新能源汽车动了心。经与经销商和当地政府部门确认过后,孙先生在2015年11月21日从位于沧州市达子店的一家南京金龙客车经销商处购买了2辆D11纯电动中型客车,并为每辆车支付了16.5万元的购车款。按照《办法》要求,孙先生在12月21日向河间市工信局提供了申请补贴材料。孙先生说:“当时接待的工作人员说,沧州市政府将为这两辆6到8米的纯电动中型客车提供共计30万元的财政补贴,预计在90个工作日内发放。”
得到了政府部门的保证,孙先生便回家等待政府通知去领取补贴款。随着时间推移,孙先生发现沧州市补贴资金有缺口,购车补贴“爽约”了。
新能源汽车在沧州“卖疯了”
与孙先生同样没有按时拿到补贴款的还有超过3000辆新能源汽车车主,仅河间市车主就达240人。据报道,这些车主每人至少购买了1辆新能源汽车,并在去年的8月、11月、12月将补贴款申请材料提交到了沧州市工信局,得到的回复均为相关补贴资金未到账。沧州市政府的解释是:“补贴金额超过6亿元,补贴资金存在缺口,难以马上兑付。”
沧州市工信局重工业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字,截止到2015年底,沧州市累积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3450辆,2015年推广3370辆,其中仅12月新增2506辆,这导致补贴款缺口骤然加大,资金难以一时到位。
“仿佛一瞬间,所有汽车相关生意人都在卖新能源汽车。”对于去年火爆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当地的一位南京金龙客车经销商李先生给出“卖疯了”的评价。他向记者表示,去年他销售了超过200辆新能源客车,即使按照财政补贴的最低门槛每辆15万元,沧州市政府需要为这些车兑现超过3000万元的补贴款。火爆的沧州新能源汽车市场吸引了一些不具有汽车销售资质的商家和个人加入进来。“街上洗车行的人都在卖新能源汽车。”李先生感慨道。
补贴资金成了一笔糊涂账
由于拿不到补贴,从今年5月起孙先生等人几次前往河间市、沧州市以及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的财政和工信部门反映情况。省财政厅的工作人员向孙先生等车主表示,他们已在2015年向沧州市下拨约5亿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款项名称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车主们在沧州市却得到了不一样的答复。沧州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沧州市没有预料到年底出现新能源汽车购买热潮,因此兑付补贴出现了资金缺口。目前沧州市财政部门正筹措资金,在省财政资金下拨之前,先行垫付新能源汽车补贴款。
省财政厅表示已经下拨资金,沧州市却表示在省财政资金下拨之前先行垫付。这笔钱到底拨没拨?或者下拨后滞留在哪?似乎成了一件说不清的事。
记者询问沧州市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事宜的工信局重工业科的工作人员,此次筹措的资金是否来源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并向记者提供了重工业科孙科长的联系方式,记者向孙科长求证情况,孙科长却挂断了记者的电话,并在短信中否认自己是孙科长。然而这个联系电话被沧州工信局两位工作人员确认是孙科长的电话,孙科长有什么难言之隐?沧州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也以领导开会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5月23日,“欠补”出现了转机。当孙先生等人再次前往沧州市政府反映情况时,市财政局的一位郭姓副局长对到场的车主们表示,目前政府已将资金筹措完毕,并下拨到各个县市的财政局,将从当天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车主发放。记者向沧州市工信局重工业科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求证,证实了上述情况。
地方新能源汽车该如何推广
2016年行将过半,沧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依旧没有出台。经此风波后,沧州新能源汽车推广严重受阻。李先生告诉记者,据他所知,今年沧州市没有卖出一辆新能源汽车,“大家都在等新的补贴政策。”他说。
针对沧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暴露的问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顾问杜芳慈认为,当地政府应当对新能源汽车数量的增速与规模做到更加准确的估算。他认为,像沧州这样的地级市在财政支出上面临的压力比一线城市以及东南沿海省份城市要大得多,如何高效地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是这些地区当前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对今年新增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采取指标控制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法。”杜芳慈说。
河北省办公厅出台的《河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中指出,省财政安排新能源汽车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购车用户补贴,不足部分从划拨到各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和其他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由于划拨比例并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沧州市补贴款出现缺口后迟迟不能向购车人兑付。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指出,地方政府在制定新能源推广政策时应考虑周全,遵循财政支出专款专用的原则,以避免此类损害政府公信力的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