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行业资讯

山西新能源汽车上高速通行费不再减半,享受“新三减”

来源:山西新闻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7/1/11   浏览9954次   

1月5日,山西省高管局表示,1月起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行驶山西省高速公路,不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转而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指出,1月1日起,山西省高速公路停止执行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即:通行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货车交费普惠12%,办理并使用山西省ETC卡交费的货车享20%的优惠;办理并使用山西省ETC卡交费通行集中连片贫困区11条高速公路和5条环城高速公路的货车享50%的优惠;对持有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货车、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道路补偿费最高征收系数由16倍降至4倍。



(责任编辑:陈jing)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