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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合资政策清障 外资车企在华扩张将提速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综合报道   2017/6/15   浏览9514次   

[摘要]日前,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就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出,要引导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日前,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就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出,要引导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随着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外资车企今年在华的新能源汽车布局有望进一步加速提档。


日前,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就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出,要引导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在产业布局方面,意见要求新建企业投资项目应建设在产业基础好、创新体系全、配套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地区,推动新增产能向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旺盛和传统燃油汽车替代潜力较大的区域集中。

该意见的一大亮点是中外合资新能源汽车企业不受限。意见明确,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提升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水平。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新建中外合资轿车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中外合资企业数目的规定仅适用于传统燃油汽车,新建中外合资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核准。


另外,燃料电池汽车投资项目参照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执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投资项目参照传统燃油汽车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外商成立合资的纯电动车生产企业,可以不受两家的数量限制。”中银国际证券汽车分析师朱朋表示。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规定:“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大众和江淮宣布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时,就有业内人士注意到,此举已悄然突破一家外国车企只能在中国乘用车市场拥有两家合资企业的限制。


如今,江淮汽车与大众汽车集团已在德国柏林正式签署合资企业协议。此外,本月初,北汽与戴姆勒也签署了一份框架协议,戴姆勒拟战略投资北汽新能源,以加强双方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合作,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6月7日,标致雪铁龙集团与长安汽车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在6年良好合作的基础之上加强合作,自2018年开始,DS品牌将在中国市场每年投放一款新车。同时,标致雪铁龙集团将不断加强DS产品在新技术上的运用,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首款纯电动汽车,相关产品预计将于2019年投放。


随着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放开新能源汽车合资企业的数量限制,可以预期的是,外资车企在华的新能源汽车布局将加速提档。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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